南昌红谷滩:消防培训进小区 物业人员齐“充电”
2025-04-07 20:54:00
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2025年面向社会招录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此次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165名
(均为男性)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是指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从事应急救援工作的人员。在职期间,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照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条令纲要及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正规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保险等福利待遇,按照《山西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4号)和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晋消发〔2024〕50号)执行。
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山西省内户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出生时间为2002年4月8日至2007年4月7日);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按基层站、队战斗班组人员编组认定)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经历的专职消防队员和专职林业扑火队员、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24周岁(2000年4月8日之后出生)。
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岗位,具备国家承认的车辆维修、机械维修、电工、医疗、无人机驾驶、烹饪职业资格证、许可证的报考人员,持有A1、A2、B2机动车驾驶证的报考人员,经招录办公室批准,年龄可以进一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6年4月8日之后出生);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录: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二)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三)被司法机关、银行等机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四)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五)曾因违反消防救援机构管理规定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七)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八)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其他情形。
报名事项
报名时间
4月7日8时至4月9日18时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招录对象登录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101.126.143.167/),查询浏览招录信息、注册报名。报名人数比例达1:3时报名系统自动停止报名。网上报名人员信息填写不完整或不符合招录条件范围的不予通过,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取消招录资格。
招录提示
1.本次招录工作由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组织,除体格检查费用自理外,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任何中介推荐,报考人员自行报名,防止上当受骗。如有招录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电话:0351-3537119,咨询时间:招录工作期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考对象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招录资格的,以及在考核环节中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对于入职后查实的,予以辞退处理。
3.招录工作相关通知在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http://101.126.143.167/)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录工作安排,及时查阅发布信息,并按照要求参加招录相关工作。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查阅发布信息,或未按规定参加招录工作任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来源: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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