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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告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8 15:35:00    

4月7日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

关于公布2027年起

普通高校拟在陕招生专业

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

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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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结合办学特色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普通高校编制完成了2027年起拟在陕西省招生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现予以集中公布,供陕西省参加2027年及以后普通高考的考生参考使用,并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高考综合改革模式按照《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要求,2025年起我省普通高考实行“3+1+2”模式。其中,“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两门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考试科目;“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4门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考试科目。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爱好及特长,结合拟报考普通高校及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自主确定选考科目。


二、选考科目要求及类别。普通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进入各专业学习提出相应的选考科目要求。因专业培养目标不同,不同普通高校相同专业会有不同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教育部《指引》精神,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分为四类


第一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都未提出要求的,即“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的、再选科目为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中任何2科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二类是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何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三类是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第四类是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三、编制说明。本《选考科目要求》分为本科层次、高职(专科)层次两部分,其中本科专业49256条,高职(专科)专业30616条。选考科目要求依据院校代码顺序编排。


四、注意事项。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一)此次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供2027届高考考生选科时参考。2025届、2026届高考选科要求仍以2023年公布的《关于公布2025年普通高校拟在陕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公告》及高校当年在陕西公布的实际招生专业计划为准


(二)普通高校报送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是对全国范围内的要求,但招生当年并非所有普通高校的所有专业都会在陕安排招生计划。2027年起在陕实际招生的高校、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以及高校相关专业是否在陕安排招生计划,最终以高校当年在陕西公布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高校后期如有新增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未体现在《选考科目要求》中的,以高校当年在陕公布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


(三)《选考科目要求》是我省2027年及以后参加高考考生选择选考科目的重要参考依据,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各高中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指导学生科学合理确定选考科目。


五、查询途径。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搜索“2027年普通高校拟在陕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查询。



来源: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编辑:王晨颖
审核:贾存真、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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