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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方处理过19次!欧阳某某再次被抓!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17:28:00    

入狱改造仍不思悔改!

出狱后

一次又一次重操旧业...

从1983年至2024年

欧阳某某因盗窃

共被警方处理过19次

且距离上次刑满释放

才过去不到半年

近日

刑侦大队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

其商店内的多条香烟被盗

请求警方帮助


接警后

民警迅速展开调查

发现有一个身影

趁老板不在店内

鬼鬼祟祟将4条香烟盗窃走

经过分析研判

民警锁定了嫌疑人欧阳某某的身份

在对欧阳某某

进行前科劣迹查询时

民警发现欧阳某某于

1983年至2024年期间

曾因盗窃

被警方处以刑事处罚8次

行政处罚11次!!

从1983年至今的42年里

欧阳某某断断续续

都是在牢里度过的

且距离上次刑满释放

才过去不到半年


在锁定嫌疑人后

刑侦大队民警迅速出击

联合新龙、龙布派出所

将欧阳某某抓获归案

并带破2起盗窃案

追回部分被盗香烟

经审讯

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

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欧阳某某称,40多年来

自己偷盗的目标和手段

始终没有什么变化

均是盗窃商铺中的烟酒

第一次因盗窃被抓后

孤家寡人的欧阳某某

干脆破罐子破摔

没有再去工作过

选择走上了一条

屡偷屡被抓的“不归路”

目前

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

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安远警方正告不法分子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切莫因一时贪念和侥幸

踏上违法犯罪的不归路

来源:安远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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