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及8611户居民!鄂尔多斯一地老旧小区改造开工→
2025-04-13 22:15:00
近日,有网友在大江网《问政江西》发帖反映,赣州市信丰县博大幸福里小区开发商私改绿化并违规将小区外围(归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改为收费停车场。
对此,信丰县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回应称,已责令开发商恢复绿化,停车场改造由业主表决后决定。
反映
小区公共绿地遭硬化 停车场被违规改造
近日,信丰县博大幸福里小区业主反映,该小区开发商未进行任何审批报备,私自将一楼公共绿化铲除硬化,并砌砖做围墙,损害了小区业主的集体利益。
据了解,开发商还在未经全体业主表决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委托第三方运营公司将属于业主的外围停车场改造为收费性质停车场,并设立收费公示牌,拟对业主共有区域实施收费管理。
“公共绿化和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私自占用。”一位业主表示,开发商的违规行为不但造成绿化面积减少,还增加业主的经济负担,希望相关部门尽快督促开发商限期整改,并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进行立案处罚。
调查
开发商为促销圈占绿地 停车场设置收费公示牌
对于公共绿化被破坏问题,信丰县自然资源局回应称,经调查,信丰县博大幸福里小区由赣州万大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为了更好地销售一楼房屋,开发商对外宣称一楼房屋客厅外约5平方米的位置由一楼业主使用,并用小树苗将位置“占领”。且开发商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占用1楼公共绿地并浇筑混凝土地板,影响其他居民正常生活。
同时,经信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该小区西门外围停车位汽车充电设施由开发商委托第三方运营公司建设改造,目前外围停车场施工单位设置了收费标准公示牌,但未开始收费。
处理
责令恢复绿化 停车场改造由业主表决决定
目前,信丰县自然资源局已约谈小区开发商及物业公司负责人,现场监督拆除违规建设围墙,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开发商限期拆除违规硬化的地面,恢复绿地原貌。
此外,根据小区规划,外围停车场属全体业主共有,是否改造为收费性质停车场,需由小区业主共同表决决定。对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明确要求开发商必须依法征求业主意见,待业主表决通过后,才能进行后续改造和收费管理。
来源: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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