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贾某,女,1975年出生!
2025-04-22 20:37:00
河北省行唐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2024)冀0125执1807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之规定,特此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贾茹,女,1975年09月06日出生,汉族,住行唐县龙州镇香港路6号。
二、悬赏条件
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贾茹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使法院根据该线索执行到位相应金额。
三、悬赏金计算方式
根据线索提供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到位金额的10%。
四、领取条件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线索的,本院将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线索进行登记,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本院将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线索,本院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本院承诺,将对提供线索的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线索严格保密。
联系方式:刘法官
联系电话:18531158656
特此公告!
行唐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5年第18号)
被执行人:孙海英,女,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8119790717****,住丹阳市新桥镇群楼洪楼村朱家41号。
被执行人:王华,男,汉族,居民身份证号码32118119780710****,住丹阳市新桥镇群楼村洪楼村朱家41号。执行案号:(2015)丹执字第00152号涉案标的额:3710000元悬赏期限:2025年4月22日至执行完毕止悬赏条件:1、凡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法院已经掌握的除外)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将按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3%支付赏金;2、提供被执行人准确下落信息并促成法院实际控制的,申请人支付赏金人民币3000元;3、两个以上举报人提供相同线索的,以最先举报者为准。悬赏金于执行到位当天兑现。丹阳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严格保密。举报电话:王法官 0511-86703063
来源:行唐县人民法院、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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